广州出租车加入“价格战” 调价空间有多大?

MPV分享 2024-03-15 骐邦 85430

3月12日,在广州东站轮候乘客的出租车。南都记者 邹卫 摄

广州出租车计价方式将迎来大变化。2月26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将召开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方案听证会,并公布两套听证方案。

上周四(3月7日),听证会参加人抽签会在广州市发改委会议室召开。经自愿报名,在新闻媒体现场参与和监督下,随机抽签产生了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其中,消费者代表9人、经营者代表1人、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2人。他们将参加3月28日举行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听证会。

整体上,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方式拟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不变,但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听证的两套方案即是浮动幅度的不同。

广州现行的出租车加价标准与其他城市相比,水平如何?与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线城市相比,广州出租车调价的空间有多大?南都记者梳理了四个一线城市现行的出租车计价标准。

怎么调?

引入浮动幅度

高峰、平峰期打车价格有增有减

2018年,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原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8〕7号),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5月1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该文件平稳实施近5年,有效地调节了巡游出租车运输市场,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为保障政策衔接,推动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将《通知》有效期延长1年,同时对不涉及实体内容的个别文字表述、管理部门名称作必要调整以及删除已废止的文件依据。

距离文件有效期仅剩2月,广州市出租车新的计价方案提上了日程。

当前,广州市巡游出租车价格管理方式采取政府定价,运价实行同城同价。具体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巡游车运价与LPG燃料零售价格联动。

此次运价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广州巡游出租车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不过,并非所有的费用都参与浮动,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具体而言,出租车企业可在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选择浮动运价,方案一提出了10%、20%、30%三档上浮幅度,方案二在此基础上增加了40%的上浮幅度。此外,0%不浮动也是企业的选项之一。

出租车企业还可在平峰期(每日10:00-16:00)选择下调运价。方案一的下浮幅度同样包括-10%、-20%、-30%三档,方案二增加了-40%的的下浮幅度。

除了引入运价浮动机制外,此次价格调整还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

为何调?

根据市场供求灵活调整

解决出车意愿不强难题

对于运价调整的缘由,广州市发改委在公开文件进行了说明。一方面是随着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巡游车面临来自网约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场竞争。现行政府定价的巡游车运价定价模式灵活性不足,未能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灵活调整。

另外,部分时段的巡游车供给不足。高峰时段驾驶员出车意愿不强,春节期间驾驶员返乡过节,导致上述时段“打车难”,亟须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调节高峰期、春节假期市场供给的激励作用。

整体运价调整的目标是综合考虑巡游车供求关系、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建立巡游车运价浮动机制,优化巡游车运价结构和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巡游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有何影响?

鼓励错峰出行 驾驶员将增收

针对此次运价调整将带来什么影响,广州市发改委也在公开文中进行了说明。

首先是出租车运价水平的浮动。广州市发改委表示,预计第一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巡游车运价水平变化区间分别为(-7.5%,3.93%)、(-10.17%,3.93%);第二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则有可能扩大为(-7.5%,10.79%)、(-10.17%,14.21%)。

二是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全年约1.39%的乘客(次)受到影响。运价每浮动10%,预计影响乘客次均支出(基于现有运价水平和结构测算)增加或减少2.58元。高峰期运价上涨,大约有37.9%乘客(次)受影响;平峰期运价下浮,每日大约30.04%的乘客(次)受惠,鼓励乘客错峰出行。

三是驾驶员可增收。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预计驾驶员可增收1118元/人。驾驶员增收有利于激励驾驶员春节期间坚持营运,也有利于吸引驾驶员回流,稳定驾驶员队伍。

四是企业可改善经营状况。更为灵活的价格管理模式,有利于巡游车企业更为主动应对市场供求变化调整价格策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更加适应市场竞争。

如何执行?

先启动第一阶段 按需启动第二阶段

在执行方面,运价上浮并非一步到位,而是谨慎地安排了第一阶段和后续阶段。第一阶段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出租车企业尽可选择10%的上浮或选择0%不浮动,报所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后执行;而在下浮幅度方面,则可以选择两个方案中全部的下浮档级,最多可下浮40%。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

市民声音

灵活的定价方案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针对此次调价,市民如何看?记者采访了多位有乘坐出租车需求和习惯的市民。

在白领一族李先生看来,按调价方案,乘车价格有增有减,具体还看出租车企业到时怎么选择浮动档级。“如果出租车企业在平峰期选择了下调价格,那么就能让许多人得到实惠,更低的价格或能吸引更多人乘坐出租车。”

对比完其他城市的出租车价格,市民张女士表示对调价方案表示理解。她认为,灵活的定价方案,可以让出租车在市场化的竞争中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毕竟有网约车参与竞争,打车也很方便。无论是涨得多,还是降得多,能否接受,在后面的竞争中就能出结果,大家都会用自己的行动投票的。”

针对春节服务费,受访的多位市民表示会影响自己的乘车行为,更加倾向于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也有市民对此表示了理解,称需要乘坐出租车的时候,还是会选择坐出租车,重要的是在节假日用车紧张时期能够如愿打到车。

对比

四个一线城市

广州现行出租车价格相对较低

横向对比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出租车运价标准,整体上,广州的出租车价格相对较低,且收费项目相对较少,此次涉及价格改革的价格浮动机制和春节附加费在其他城市已有先例。

在起租价方面,上海出租车起步价最高,为14元/3公里。北京其次,为13元/3公里。考虑到在北京乘坐出租车(不含电动车)需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故北京的起步价可等同于14元,与上海相同。广州第三,为12元/3公里。深圳的起步价为10元/2公里。不过考虑到深圳的续租价为1公里2.7元,故折算成3公里,即12.7元,系四个一线城市中3公里行程最为便宜的。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考虑车辆性能、购置及运营成本等因素,上海市针对途安车型、荣威Ei5纯电动车的起步价为16元/3公里,是所有起步价类型中最贵的。广州近年来大力推广纯电出租车,但在此方面未有加价行为。

续租价方面,上海和深圳两市均采用2.7元/公里的价格,广州采用2.6元/公里,北京是2.3元/公里。超起步价后的乘车成本需结合空驶费一并计算,方能更好地体现乘车成本。

在北京,单程载客行驶超过15公里部分,续租价加收50%的费用。上海同北京,超15公里单价加计50%。在深圳,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广州的空驶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据此计算,除了上海的出租车价格呈现绝对的高之外,其他三个城市的价格(考虑在北京乘坐纯电出租车,下同)没有绝对的高低。

在夜间服务费方面,四个城市均按照续租价30%的标准上涨价格。在北京,每5分钟早晚高峰期间加收2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其他时段加收1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在上海,4分钟计收1.5公里超起步里程运价。在广州,每小时收取44元。在深圳,每分钟0.8元。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和上海对于空驶费的标准是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广州和深圳则是车速低于10公里/小时。每个城市的计算方式均有所不同。北京区别了高峰期,高峰期的空驶费价格是55.2元/小时,平峰期则减半到27.6元/小时。上海的出租车空驶费最高,为60.75元/小时。深圳的出租车空驶费是48元。整体看来,北京在平峰期空驶费最少。

在广州之前,上海在出租车运价上采用了基于高峰期的价格浮动机制。高峰时段可往上浮动+5%的价格或不浮动,平峰时段可选择浮动幅度-5%的价格或者不浮动。不同的是,广州此次出租车价格调整的浮动幅度较上海高,呈现以10%的倍数浮动。

在节假日服务费方面,上海也较广州先有实践。在上海,春节长假期间附加费10元/单,国庆节长假及劳动节(五一小长假)期间附加费5元/单。深圳的出租车也在春节期间加收春节服务费,每运次加收10元,与广州此次的调价幅度一样。

公开征求意见中→→→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材料:《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方案》(附件1)、方案一、方案二规范性文件(附件1-1、1-2)。(详见广州市发改委官网)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如对《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方案》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邮寄方式。以邮寄方式提出意见的,仅限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2。

2.电子邮件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的,请发送至邮箱:sfgwjgc@gz.gov.cn,邮件标题注明“反馈意见”。

(三)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代国辉 蒋臻